国务院批复: 在广州、深圳等地深化服贸创新发展试点

国务院批复: 在广州、深圳等地深化服贸创新发展试点

       中国政府网在6月8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就商务部提出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哈尔滨、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重庆两江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省市(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深化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据了解,方案要求各试点地区重点在电信、旅游、工程咨询、金融、法律等领域推出一批开放举措,同时探索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准入制度,逐步取消或放宽限制措施,为相关货物进出口、人才流动等提供通关和签证便利。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国际结算、展览等服务贸易,对服务出口实行免税,符合条件的可实行零税率,推动以“互联网+”为先导的新兴服务出口,打造开放发展新亮点。

       优先发展服务贸易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与美国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和日本东京湾区比肩的世界四大湾区之一。广州、深圳这两个粤港澳大湾区核心的城市,此次成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其在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提升便利化水平、创新发展模式、完善政策体系、培育市场主体等方向的新探索将成为其他大湾区城市的学习范本,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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