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广州市心合包装科技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2019年第169号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广州市心合包装科技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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